您的当前位置:智慧体育首页 > 看资讯 > 民生新闻 > 珲春一男子明火烧荒受治安拘留5日处罚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受去冬今春降雪较少等因素影响,珲春市整体气候干燥,不当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患,造成不可挽回损失。近日,珲春市公安局敬信边境派出所妥善处置一起不当使用明火烧荒案件,及时遏制了火势的发展,行为人也此受到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2月16日夜间23时10分许,珲春市公安局敬信边境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珲春市敬信镇六道泡村一组、二组水田地里烧荒,嫌疑人不知去向。敬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教导员蔡晖、副所长易军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一台银灰色长安羚羊牌轿车(吉HSJXXX)停放在水田地头,车主不知去向,妥善处置烧荒明火后,副所长易军将该车辆开回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通过进一步摸排,民警掌握到遗留在明火处的银灰色长安羚羊牌轿车为敬信镇六道泡村民张某所有。民警随即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于2019年2月16日22时16分许,在珲春市敬信镇六道泡村其租赁的水田地内放火烧荒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珲春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此外,为了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遏制空气污染,吉林省于2018年相继出台了《吉林省2018秋冬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吉林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试行)》以及《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重点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露天焚烧秸秆不仅容易引发火患,还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吸取张某的教训,规范使用明火,摈弃传统的秸秆处理方式,妥善提升秸秆的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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