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签发的《关于实施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的通知》(游泳字〔2009〕144号)、《游泳救生员年审注册管理办法》,《关于游泳救生员年审注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游泳字〔2009〕158号)以及《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中国救生协会关于“体彩公益金赞助2017年培训游泳救生员项目”的通知》(游泳字〔2017〕68号)的文件相关要求,我站计划于2017年5月-8月对全省游泳救生员实施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年审注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与考核时间地点
长春年审注册:
委托培训单位:长春市游泳协会
第一批次培训/考核:2017年5月26日9:00-15:00
第二批次培训/考核:2017年6月13日9:00-15:00
培训/考核地点:由委托培训单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丹 13019214249
吉林年审注册:
委托培训单位:吉林市东方游泳馆
第一批次培训/考核:2017年6月16日9:00-15:00
第二批次培训/考核:2017年6月23日9:00-15:00
培训/考核地点:吉林市东方游泳馆
联系人:宋 扬 13843259697
戴凡皓13039241717
二、培训内容
游泳救生员职业概述,竞速游泳,潜泳,心肺复苏,培训依据《游泳救生员培训大纲》实施。
三、考核内容
竞速游泳25米,潜泳20米,心肺复苏操作。考核依据《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实施。
四、相关费用
年审注册费:首次注册人员每人30元(含证书工本费、保险费),往年年审人员每人10元(含保险费),费用由培训单位代收,汇至中国救生协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报名与其它事项
1、相关人员请与委托培训单位联系,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小二寸照片3张,并填写两份《中国游泳救生员注册信息表》;
2、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需自带游泳装备;
3、培训/考核时间如有变动,均以培训单位通知为准;
4、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联系人:李大秀,联系方式:0431-88652377,13578727069。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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