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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居民购房,释放城镇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近日,和龙市人民政府发出公告,针对居民购房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
公告称,对在和龙市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的城乡居民,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于城乡居民在和龙市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龙市兴烨地产、海清地产、首名地产和珲春江山地产4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屋,给予折扣优惠、团购优惠以及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条件。
2.对城乡居民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政府参照所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贴。
3.在和龙市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期间,城乡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可领取“购房专属消费券(装修、家电大礼包)”。购房户可凭相关合同票据和有效证件,核兑相应大礼包。购房价以10万元为基准,可申请领取价值5000元的装修礼包(其中享受4000元政府消费券、个人消费1000元);购房款每增加10000元,可同比增加领取500元礼包(其中享受400元政府消费券、个人消费100元)。领取装修礼包最高价位为购房价30万元。
4.降低购房信贷门槛,对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和龙市区内购买住房申请办理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按照评估价值的30%交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为优惠、有针对性的购房贷款。
5.进城购房农民,无论是否在城区就业,子女均享受与城区学生同等受义务教育权利。
6.对于进城购房的农民,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公平的就业创业服务。城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购房农民开放,为购房农民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购房农民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优惠政策自2021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5日,暂定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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