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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州商务局获悉,自3月9日起,在州内经济实体消费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就可以参加由州政府发起的“促消费、扩内需”发票抽奖活动。
据介绍,此次发票抽奖活动奖励价值总额为750万元人民币,参与方式要求,单张发票金额需在100元以上(含100元);发票种类要求,由在延边州内(长白山管委会除外)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时间要求,自2021年3月9日至4月7日期间(共30天)开具的上述发票。
活动分别设置了一、二、三等奖和特等奖4种奖项。其中,一、二、三等奖是每天抽奖一次,共30次;特等奖是每10天抽奖一次,共3次。
具体奖项设置有,每日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7.1万元的地产品,共30个; 每日二等奖5名,奖励价值2.3万元的地产品,共150个;每日三等奖22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共660个;每10日特等奖1名,奖励价值20万元的红旗轿车1台,共3台。
活动期间,每日10时,州商务局、州税务局、州司法局、州政数局等相关部门会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抽奖;中奖名单,将通过州内主流媒体每日发布当天中奖通告。消费者需取得合法有效且经过确认的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与电脑抽出的代码和号码一致的即为中奖。中奖后,可到州商务局(延吉市天池路3322号)兑奖,具体参与细则可参考本次发票抽奖活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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