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在吉林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甲组
男子: 60米72支箭个人排名赛、50米单轮单项赛、30米单轮单项赛、单轮全能团体赛(60米、60米、50米、30米)、60米个人淘汰赛、60米团体淘汰赛。
女子: 同男子。
(二)乙组
男子:40米72支箭个人排名赛、40米团体排名赛、30米单轮单项赛、18米单轮单项赛、个人单轮全能赛(40米、40米、30米、18米)、单轮全能团体赛(40米、40米、30米、18米)。
女子: 同男子。
三、参加单位
各市(州)、县(市、区)。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参赛。甲组运动员和外省户籍运动员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未满16周岁协议期签至16周岁生日,满16周岁协议期不低于6年)。全国注册信息以总局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审批通过为准。
(二)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 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7-15岁(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4岁以下(含14岁,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参赛运动员须参加吉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前文化考试及专项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参赛。
(六)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如出现意外事故,由参赛单位负全责。
(七)报名后如更换运动员,每人需交更名费200元。
五、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减1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七、报名与报到
(一)比赛报名单一式二份,必须打印并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以报名单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吉林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青训竞赛部(长春市绿园区春草路108号,邮编130062),同时报电子版QQ邮箱: 664952756@qq.com
联系人: 张旭楠 13514305758
办公电话: 0431 87922261 。
(二)各地区选派裁判员1名,名单随同报名单一同寄出。
(三)运动员于正式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
(四)各地区选派裁判员于正式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
八、竞赛器材
(一)弓箭自备。
(二)使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靶纸(含内10环)。60米使用122厘米全环靶纸,50米、40米使用48厘米内6环靶纸,30米使用40厘米内5环靶纸,18米使用60厘米全环靶纸。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穿统一的比赛服装,否则不得进入赛场。
九、其它
(一)甲组各单项须至少有12人上场比赛,且达到成绩标准者,方可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乙组不授予运动员等级。
(二)各单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竞赛日程及有关事项于赛前20天发给各参赛单位。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